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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年资补偿seniority indemnity (工龄工资)》

—— 本文刊登在<品位高棉> 2018年11月第42期


第一)“半月发薪制” 。劳动部发布新闻通告,明年1月1日起,柬埔寨将实施半月薪制度,所有工厂、企业业主必须每月向工人发薪两次。据该通报称,凡是在法律管控的业主,明年起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分别向工人发薪。具体情况是:每月第二周(第一次)发薪占工人月薪50%;第四周(第二次)发薪包括:剩余的月薪,以及每月所得的其他津贴。它强调,通告自即日发布起生效,凡是违背该通告将会遭到处罚,仍不服者将被移送至法院处理。

第二)“工龄工资”。2019年起,雇主必须6个月支付一次工龄工资。2018年6月28日,西哈莫尼国王签字批准了“劳工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第89条规定,雇主必须向工人发放工龄工资,即每年15天的薪水,并半年支付一次,即6月份支付相当于7.5天的薪水的工龄工资,12月份支付剩余的相当于7.5天的工龄工资。对于签订了永久合同,如果雇主单方面终止合同,解雇员工(犯严重错误的情况除外),则必须向其支付剩余的工龄工资,另外还要补偿7天的薪水。

第三)19日国土规划和建设部近期还发出通告,称所有公司、企业和工厂必须设置员工午餐食用场所。

关于“半月发薪制”如上述内容不难理解;但是关于“工龄工资”在理解过程中难免产生误解,所以集中讲述此项以便于理解和操作。

首先了解以下柬埔寨法上的离职金(Severance pay)。定期合同的工人(合同工FDC)在合同到期或在中间解除合同时有权获得离职金。离职金是工作期间所有工资总额的5%(最低)。由此看出合同工离职金的计算方法相对比较简单。

其他,正式工(UDCbiany)的情况是除非自动辞职,在不管任何理由下解除时,需支付解雇补偿金(layoff compensation)。6个月至一年是相当于7天的金额;1年以上是按每年15天计算。

工厂突然关闭、“老板跑路”等接二连三发生的问题,致使工人没有了安全感,对企业不在信任、也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降低效率、影响生产,最终导致效益下降。不仅是工人、工厂也面临着,在关闭工厂时怎样一次性去支付10年以上工龄工人的解雇补偿金的问题。除了不菲的费用之外,关闭一个工厂的程序复杂,致使很多中小规模工厂采取极端措施。如此,有关“老板跑路”后工人收不到的工资;工厂关闭后如何整理解雇补偿金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政府的大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柬埔寨政府引进《对UDC即对正式工的“年资补偿seniority indemnity”》的概念,就是此次发布的有关整理“年资补偿seniority indemnity”的Prakas。就是,把通常在解雇工人时支付的解雇补偿金改为每年分两次预支给工人模式,以2019年为基准,在此之前的和开始实施的一起并行进行支付的模式。

自2019年起实施的“年资补偿金”方法如下:工厂每年支付给工人的相当于15天工资的补偿金分2次支付。当年的6月份支付7.5天的;12月份再支付剩余的7.5天的。如果一个工人2019年1月份入厂,当年5月辞职,工厂就要支付相当于7.5天的补偿金(按6个月计算);如果是2019年1月入厂,当年8月辞职,工厂就要支付相当于15天的补偿金(按一年计算);以2019年为基准肯定有居中的工人,此时按新法规和back pay计算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方法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比如基本工资是$178美元,奖金是50美元,其计算方法是:(180美元+50美元)/26天(月) *15天。

那么2019年以前的怎样去计算呢?是用“back pay”释解的。“back pay”分两种计算,即制衣/制鞋工人和其他工人。

1)制衣、制鞋业工人:一年为限支付30天工资补偿金,在每年的6月份支付15天的;剩余15天的在每年的12月份支付(一年的“年资补偿”是15天的,这里所讲的一年支付30天工资是因为每6个月按7.5天计算的话,支付给10年以上工龄工人的back pay 需要太长的时间的缘故)

2)其他产业工人:以一年为期限支付15天的,每6月份支付7.5天;每12月份支付剩余的7.5天的。

其他,作为back pay的最大“年资补偿”数额限制在6个月份(156天=26天*6个月);给与的范围是2008年到2018年,2008年之前的工作履历不给与承认。(26天是指一个月30天里除去周日的工作日)

举例之一)2017年1月入厂,工作至2019年6月的工人:获得相当于2年(30天)的back pay。 a)按照新法规支付的自2019年1月至6月的7.5天的年资补偿;b)支付back pay15天的(2017年1月份入厂到2018年12月的)。如此,2019年6月份需支付的年资补偿为相当于22.5天的金额,同年12月份再次支付相当于22.5天(7.5天+15天)的金额后就等于是把30天的back pay全部补偿结束,自2020起就按新法规正常的每半年支付相当于7.5天的金额就可以了。

举例之二)2018年9月入厂,工作至2019年6月的工人:。 a)按照新法规支付的自20019年1月至6月的7.5天的年资补偿; b)2018年9月至12月分的back pay。因6个月以内的视为6个月计算,因此是相当于7.5天的金额,所以总共需支付相当于15天的金额。

举例说明之三)2018年3月入厂,工作至2019年6月的工人:a)按照新法规支付的自20019年1月至6月的7.5天的年资补偿; b)2018年3月至12月份的back pay。因10个月视为1年计算,因此是相当于15天的金额。所以总共要支付相当于22.5天金额。

举例之四)2019年3月入厂,工作至2019年6月的工人:企业根据新法规在2019年6月份支付相当于7.5天的金额(虽未满6个月但以6个月计算)。

举例之五)2008年1月入厂,工作至2019年6月的工人:有权获得相当于11年的back pay。因最大年资补偿金限制在156天,所以工厂在2019年6月根据新法规支付的是相当于7.5天的金额和之前的back pay,即相当于15天的金额,如此递减直到back pay 的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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