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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国税法上允许【交际应酬费及保密费】计入费用吗?

—— 本文刊登在<品位高棉> 2018年6月第37期 P42


 


【交际应酬费】

★定义:交际应酬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

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

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柬税法规定:*根据税法第19条“为执行所得税法规,不允许扣除的开支有”的第1项规定“所有被认为

是娱乐、消遣、接待客人用的开支或用于于此项活动有关的开支”。

*根据柬埔寨税法执行令Section3.1的第2项“所支付的娱乐、消遣、接待客人用的开支或

用于于此活动相关的开支并非用于雇佣关系”规定为福利费。

★所属会计科目:福利费

应交税金:适用20%税率

★计入费用的后果:税务检查时此项被当作福利费需缴纳20%的税金及40%的滞纳税

★其他: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潜规则费用被当作劳务费成预扣税对象,此项目的预扣税率是15%。

★合法节税:不申报上述费用

【保密费】柬埔寨税法无此项目。

公司为员工租用房子,由此发生的租金费用要交税吗?

★是的,需要缴纳相关税金。

★所属会计科目:为员工租用房子发生的租金费用应计入“福利费”

★预扣税(有关福利费):适用20%的有关福利费税率,在下个月的15日之前申报及缴纳

★预扣税(有关租金费用):适用10%的有关租金费用预扣税率,在下个月的15日之前申报及缴纳。签租房 合同时出租人一般不会承担有关租金的预扣税(10%)。

★公司承担双重税金:有关福利费的20%预扣税 + 有关租金费用的10%预扣税

★税金费用承担人:由公司执行。公司不交纳相关税金的,员工个人无义务自己交税。

★税务检查被查出,需缴纳:20%的福利费预扣税+10%的租金费用预扣税+40%的滞纳税+往来发生始点至税务检查 日期间的利息(月息2%)

★合法节税:租金费用加到工资里,让员工自行签租房合同。

在税法上怎样处理,工资之外的福利费?

在柬埔寨,薪金税的对象有,现金支付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等外还有带有福利性质的下述工资。

*乘用汽车的个人目的使用

*住宿支援费用(包括水电费及家政费用)

*低息放款及折价销售

*教育费支援 (但不包括员工相关教育费)

*保险费支援

*过度的或不必要的现金支付,社会福利及年金支付

*接待性质或娱乐性质的支付(此费用在法人所得税法上也不允许计入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工资和福利费工资在税法上有一定差异,适用不同的征税方法。

现金工资:根据工资高低适用0% ~20%的累进税率

福利费工资:适用定额20%的税率

合法节税:尽量减少福利性质的工资

举例:月工资200美元适用0%的工资税率,无需交税;但以伙食补贴形式支付的需缴纳20%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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